我和南相识于2003年4月1日,那天的雨下得很大,我坐在茶楼里,听他讲述11年爱情路上的坎坎坷坷。南告诉我,他是一个文化公司的副总,妻子下岗后在他的扶持下开了一家花店,生意还不错;有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刚刚在升值潜力非常大的市郊买了一处180多平方米的房子。从表面看,这是非常令人羡慕的一个家庭。可是南过得并不开心,每次喝醉酒之后,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炜,炜是南从大学起开始痴恋的女友,一直深埋在心中。自从前年和失踪多年的炜联系上,爱重新在他心头燃烧,平静的生活犹如投进一颗石子,激起层层涟漪。
我不动声色地为南和为自己一次次续茶水,并且全神贯注地研究他说的每一句话。这肯定是一个平素沉默寡言的男人,可是南,面对我,话语却如滔滔江水决堤,大概是南把我看成一个写作者,并希望有机会,我能够把他的故事写出来。
其实南驾驭文字的能力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他的心很乱,每每提笔,心事泛滥却言之无物。所以,南通过其他朋友,找到擅长文字的我。
那时我还没过23岁的生日,从来没有结婚的想法。心仪的男人是什么样子,我也说不清楚。
第一次和南四目碰撞的那一刻,我的神情产生了片刻的恍惚。这个矮个子男人看上去有些不简单,眼镜片后面一双小眼睛,看人的目光十分锐利。话不多,却是句句经典,听上去特别舒服。一看就知道是个有才华的男人。我向来对有才华的男人“感冒”。所以,尽管这个男人并不高大,也不英俊,却莫名奇妙地打动了我的心。
雨越下越大的时候,天黑了下来。我起身告辞,南执意要请吃饭,说是感谢我的倾听。盛情难却,我答应了。
因为酒精的作用,席间的氛围热烈和暧昧了很多。我很少沾酒,但是架不住在酒场上左右逢源的南连续的攻势和言语间夹杂着的赞美之词,我还是喝了几杯,酒下肚之后,我就失去了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脸红成一片,心怦怦乱跳,怀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连说话的声音都有点颤。所以,当微醉的南趁着酒力将我落在双颊的长发拢到耳后,并认真地注视我整张脸的时候,我醉了。
酒结束的时候是夜里十一点多,外面的风和雨依然在肆虐。南已经看上去很醉,眼神更加迷离。我拉着他的手顺着台阶一级级慢慢往下走,生怕东摇西晃的他一不小心栽下楼梯。南说,好想好想,永远地就这样拉着你的手。
没有想到,我这个连和陌生男人碰一碰手臂都会觉得是亵渎自己清白的保守女子,竟然鬼使神差、不可饶恕地和一个初次见面、大我七岁的已婚男子有了肌肤之亲。但是,当紧紧拥抱在一起,我闻到从南的嘴里和身体里散发出来的酒香和体香,我想,就这样让我死在他怀中又如何呢?
第二天清晨,我从南的怀抱里挣脱,打车返回单位的路上,流了眼泪。我知道南是不属于自己的。没想到这眼泪,一流就是四年。
“非典”蔓延的时候,我和南隔着另一个女人的距离热恋着。南在我面前绝口不再提炜,我也不再和他探讨关于写作的事。频繁地打电话、发短信、聊QQ、约会,我和南,像两个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一同做着一个虚无飘渺的梦。
其实我是一个清醒而理智的女子。然而在南面前,我幼稚得像幼儿园里的顽童,南说什么,我都深信不疑。我怎么能够相信南的话呢?一夜情能抵得上他11年的初恋吗?能抵得上他和妻子7年的相濡以沫吗?不能!可是,被爱冲昏头脑的我不可抑制地背叛着自己,在一条永远没有尽头的爱之路上独自品尝苦涩,锦衣夜行。
那次搬家,我满头大汗抱着一大箱子书爬楼梯,刚爬至三楼,麻木的双腿一个趔趄,立刻人仰书翻,我看到自己被磕青的膝盖有血渗出,委屈得落了泪。给南打电话,哽咽着问他在哪里,南却有些尴尬地说,对不起,今天儿子过生日,我走不开……放了电话,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傻傻地呆坐了好久,一直到天黑,才倔强地抹干眼泪,继续抱着箱子爬楼梯。
2005年新年前夕的一个晚上,南来我租住的冰冷的小屋看我时,我正抱着两个暖水袋取暖,见到他,我惊喜地从已经焐热的被窝里爬起来亲他的脸。夜里,和南挤一张单人床,紧裹一条棉被。虽然肩膀裸露在外,冷气逼人,但和他的身体贴在一起,我的心是滚烫滚烫的……
第二天上午,我开始剧烈地头疼,从单位请假回家后南依然在酣睡。“怎么回来了?”南问,然后将他温暖的大手放在我的额头上,“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他为我掖好被角,下床洗漱离去。
昏昏沉沉地睡了整个下午,其间南打电话过来问好点了吗,我说,没事,然后继续睡。我想,就这样睡下去吧,永远不要再醒来。
女友蓝什么时候来的?好像是晚上。她把额头滚烫的我接回了家。躺在蓝宽大舒适的床上,我嚎啕大哭。中午喝了蓝精心熬制的小米稀饭,下午她陪我到了医院。高烧39.6℃。不想活了吗?医生责备。
输了一天液体之后,高烧迟迟不退。“怎么不早点来,再拖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医生骂我不负责任的时候,我的眼泪,像一条小溪静静地流淌。终于,抑制不住,挤出来一句:我怀孕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像梦一样,我像一个傀儡,乖乖地顺从了蓝的安排,烧退下来之后,辗转到妇科,做了无痛人流。孩子自然是不能要的。
出院后,蓝一直细心地照料我,试图让我从噩梦中摆脱出来。可病痛加心痛,我仍然迅速地枯萎下去,梦里经常传来婴儿哭泣的声音,我一次次被惊醒,一次次面对黑漆漆的墙壁泪雨滂沱。南再也没有打电话过来,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回头了。南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们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
分手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我做了很多事,重新找房子、换工作、和陌生的男子约会然后开始谈婚论嫁,终于有一天,我成为别人的妻。
记得张爱玲在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有这一样一段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有时候我会想,在南的心里,红玫瑰是家里日日面对的妻,白玫瑰是他痴情11年圣洁的女神炜,我算什么呢?我什么都不是,所以,我应该像他一去不复返一样,永远,永远地不再想起他。